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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人员出国(境)政审


    1、人事代理人员自费出国的政审工作应由哪个部门负责?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人事代理人员出国(境)政审工作,一律归口由管理其人事档案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它机构不得承担流动人员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
  2、人事代理人员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应如何办理?
凡档案和人事关系由人才中心保存的人事代理人员,应出示出国(境)正式邀请函,由人才中心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办理完政审后,将其政审材料报人事局专技科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3、哪些出国(境)事由可以在我中心办理出国政审?
凡人事代理人员要求出国(境)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留学、工作、旅游以及其它非公务活动,均可在我中心申请办理出国(境)政审,办理完政审后,由本人去公安部门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地址:宜昌市北门外正街28号(市人事局后侧三峡人才市场商住楼一楼)   联系电话:0717-6056343 传真:0717-673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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