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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专毕业生接收管理


    1、大中专毕业生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人事代理?
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其接收(聘用)单位是无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如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民营科技实体,私营,会计、审计、法律等各类社会中介机构,或是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的各类用人单位,都需要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即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作为接收单位。若因工作(试用)不满意,经双方同意,毕业生可离开接收(聘用)单位,重新回到人才市场择业。
  2、大中专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后,可以享受哪些服务?
大中专毕业生在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后,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可以享受以下各项人事管理和服务:见习期满后,由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其办理转正、定级、职称评定、出国政审等手续;代理党组织关系、集体户口立户、计划生育管理、养老保险收缴、工资晋升、工龄计算及退休手续办理;出具各类与人事管理相关的证明。
  3、暂未找到接收(聘用)单位的毕业生能否办理人事代理?
暂未找到接收(聘用)单位的毕业可以先办理人事代理,在享受人事代理各项服务的同时,继续寻找接收(聘用)单位。

地址:宜昌市北门外正街28号(市人事局后侧三峡人才市场商住楼一楼)   联系电话:0717-6056343 传真:0717-673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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